管网华中虚拟电厂智能运行管控平台建设服务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管网华中虚拟电厂智能运行管控平台建设服务项目(一期)项目编号:ZY25-SH07-FW1445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湖北省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 目前,华中公司内部尚缺乏对各类资源协同优化调控的能力以及气电协同优化的能力。在生产控制方面,压气站运行主要采用传统人工经验模式,无法满足压气站对于气电协同的精准化、高效化的需求,同时,各压气站间具备显著的时空互补特性,但目前缺乏系统性聚合手段,难以形成稳定、可靠的资源包对外提供服务,规模效应无法实现;在市场交易方面,与上级聚合平台的计划报送、运行控制采用人工报送和手动执行,无法实时响应现货市场电力供需瞬时变化的调控要求。因此,亟需搭建支持多目标场景的虚拟电厂智能运行管控平台,对输送管道多类型可调资源进行聚合优化和经济调度,实现对用气-用能的精准掌控和协同优化,保障站场的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同时,虚拟电厂作为连接“双碳”目标与企业降本增效的关键技术手段,建设虚拟电厂管控平台是加快推进国家双碳战略及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内在要求,也是履行社会责任、贡献国家能源转型力量的体现。
为实现公司内压缩机、压气站等柔性负荷资源的协同优化控制,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建设虚拟电厂智能运行管控平台,对输送管道多类型可调资源进行聚合优化和经济调度,在保障站场压缩机的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的同时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管网华中虚拟电厂智能运行管控平台建设服务项目(一期)
标段编号: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9-30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3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09-30 17: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本次工作范围:包含管网华中虚拟电厂智能运行管控平台的需求调研和分析、制定详细方案、开展功能开发和测试、用户培训、数据初始化、上线后支持等主要工作内容。
实施范围:系统部署在华中公司川气东送管道进行试点应用。
接口范围:本项目涉及生产自动采集的数据由生产网的SCADA系统来提供;可通过监视中心建设的数据支撑网的交换机处获取相关的数据;电力市场数据由电力交易平台及上层代理我公司参与虚拟电厂的主站平台提供;其余数据通过本系统填报。
投标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复印件。)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提供承诺书,主动披露本企业可能存在的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登录天眼查等系统进行复核。)
3.3资质要求
无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虚拟电厂系统建设或省级电力交易系统建设类似项目业绩。
(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补充提供:发包人或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验收文件;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3.5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括内容同上),或提供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事业单位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同等资料等)。未按要求提供财务资料或根据财务资料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注: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记录及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暂停投标资格、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列为失信人员名单、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注:(1)—(4)项由评标委员会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5)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拟派主要人员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8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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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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