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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技术公司金坛地下储气库一期、二期一阶段、二期二阶段工程2025-2026年度造腔井场及管道巡护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储能技术公司金坛地下储气库一期、二期一阶段、二期二阶段工程2025-2026年度造腔井场及管道巡护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C258709N
招标人:江苏储气库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完成对所辖金坛地下储气库一期、二期一阶段、二期二阶段工程造腔管道、造腔井井场、完腔井井场开展巡护服务。按照管道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确保管道和造腔井安全平稳运行,需要具备巡护能力的公司提供造腔井场及管道巡护服务。

储能技术公司金坛地下储气库一期、二期一阶段、二期二阶段工程2025-2026年度造腔井场及管道巡护外包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9-02 1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5 1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09-02 18: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为金坛地下储气库一期、二期一阶段、二期二阶段工程造腔管道、造腔井井场、完腔井井场、完钻未造腔井场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巡护管理和卫生工作,也包括后期新投造腔井、完腔井、完钻未造腔井的井场、造腔管道及其他附属设施。
投标人资格要求:2.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选商。
2.2财务要求
2.2.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2 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响应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1)响应人于2025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2)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的,优先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025年4月底前,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一年(2024年度)暂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3)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暂时无法按上述(2)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的,需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选商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4)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且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无需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选商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响应人全部承担。
2.3 信誉要求
2.3.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3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3.4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3.5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4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须至少具有1项井场或线性工程安全巡护或保护等类似的项目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之一:
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响应予以否决。
2.5 人员要求
2.5.1项目经理要求
(1)响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兼任,需满足项目管理要求。
(2)项目经理须为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扫描件或响应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2.5.2 服务人员要求
响应人须承诺至少满足4名巡护工人员配置(提供承诺书)。
2.6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7 其他要求
2.7.1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7.2本项目按金坛储气库一期工程、金坛储气库二期工程(包含二期一阶段和二期二阶段)2个部分分别签订合同,其中金坛储气库一期工程以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为合同主体签订合同,金坛储气库二期工程以江苏金坛储气库有限责任公司为合同主体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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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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