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装备基地食堂扩建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智能装备基地食堂扩建项目项目编号:CEITCL-BJ04-2510031-01
招标人:管网集团(徐州)管道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天津市滨海新区技术经济开发区十三大街。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项目名称:储运技术公司智能装备基地食堂扩建项目;
功能用途:满足食堂就餐要求。
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技术经济开发区十三大街。
建设内容:储运技术公司智能装备基地食堂扩建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砖、吊顶的改造,电气改造,厨具购置及安装等施工内容。
建设规模:食堂建筑面积约170平方米。
计划工期:15天。
项目预算:已批复落实项目预算32.9621万元(不含税),35.9287万元(含税)。
智能装备基地食堂扩建项目
标段编号:00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0-30 10:3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1 17:00:21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0-30 10:3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1.项目名称:智能装备基地食堂扩建项目。
2.功能用途:满足食堂就餐要求。
3.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技术经济开发区十三大街。
4.建设内容(采购范围):智能装备基地食堂扩建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砖、吊顶的改造,电气改造等施工内容。
5.建设规模:食堂建筑面积约170平方米。
6.计划工期:15天。
7.质量标准:优良。
8.本项目最高限价:22.4559万元(含税,9%税率),20.6017万元(不含税)。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2.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服务商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加盖公章或财务章)),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3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2年 1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5)提交最近三年(2022年1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采购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6)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采购人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采购人列入黑名单。
评审小组会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1)、(2)、(3)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服务商信誉情况的依据。
2.4业绩要求
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合同金额在15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30㎡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业绩。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金额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2.5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合同金额在15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30㎡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作为项目(副)经理的业绩。
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体现项目(副)经理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合同中如未体现项目经理名称,需响应单位提供证明文件;
安全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且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须为供应商自有员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公章。
2.6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2.7其他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采购项目需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与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完成询比工作,潜在供应商注册时须办理CA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网站CA办理流程)。办理CA章,需要一定周期,请供应商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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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