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公司2026-2027年度防爆电气设备检测类项目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北公司2026-2027年度防爆电气设备检测类项目服务框架项目编号:ZY25-SY27-FW0392-01
招标人:沈阳油气计量中心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为充分发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简称东北公司)整体优势,积极践行市场化、平台化战略,提升采购效率,扎实推进集约化招标,统一防爆电气设备检测类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标准,减少重复选商工作量,拟对东北公司2026-2027年度防爆电气设备检测类项目服务框架进行公开招标。
东北公司2026-2027年度防爆电气设备检测类项目服务框架
标段编号:标段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2-30 1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1-04 23:5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6-01-20 08:3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东北公司所辖范围内,涉及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测项目,以及更新改造、维检修项目中防爆电气设备检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输油气站场(含库区、阀室)等相关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资质要求:
具有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证书附表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应涵盖标准GB/T3836.1~GB/T3836.9、AQ3009、GB50257、GB3836.15、GB3836.16),提供资质证书及其证书附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3.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3项包含防爆电气设备检测相关服务内容的项目业绩。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以及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发票需同时提供合格的查验截图)等内容);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服务范围,投标人须补充提供:发包人或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签字盖章齐全的检测报告文件;否则业绩无效;提供扫描件。
3.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应由人社部门或其他部门或具备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自主评审权的单位颁发,且须承诺在服务期间不得担任其他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证明。
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包含防爆电气设备检测相关服务内容的业绩。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担任相关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
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2)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体现姓名及职务)的盖章证明文件;
3)其他能证明其担任项目负责人(体现姓名及职务)的文件,如出具的评价报告或向合同甲方出具的检测报告文件或其他证明资料。
(2)服务团队要求
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不少于2组,服务商须提供对于单个项目管理团队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应持有安全管理相关证书,检测人员2人,检测人员应具有防爆电气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服务团队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按照检测单位授权和合同约定,代表检测单位全面负责受委托项目的服务工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出,提供2024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出,提供2024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提供2024年的财务数据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1)-(3)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提供最后一个年度(月度)财务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6、信誉要求
(1) 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5)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列入不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名单中;
(6) 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名单中。
注:上述(1)提供书面承诺,(2)~(6)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平台(国资委平台)网址:https://www.cneptp.com/index,查询本企业是否完成实名认证和信用认证,如未完成,将会影响登录国家管网数字供应链平台以及中标签约后合同款项支付,投标人需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结果。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管网集团东北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若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取消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中标结果无效,并纳入承包商黑名单。
(2)投标人需承诺在多项目同时实施时,需增派满足项目需求数量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检测队伍,增派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低于招标文件对上述人员的要求,签订框架下订单合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中标单位应按照各订单合同要求时间范围内,完成所承揽单位的站场、阀室、维修队等厂区全部点位检测,不能存在漏检情况。(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如存在特种作业名录当中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未按照要求进行复审或超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服务商所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应具备满足项目需求的专业知识、技能。(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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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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